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新媒体平台的建设与管理,整合新媒体资源,构建上下联动的新媒体宣传格局,维护学院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校园新媒体平台在展示学院形象、发布新闻信息和服务广大师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校园网络传播秩序,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5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教思政〔201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对新媒体平台建设做出如下要求。
一、新媒体平台,特指学院各部门、单位及其下属机构和师生团体在微博、微信、今日头条、QQ公众平台等网络平台注册的公众号,在知乎、百度贴吧、新闻网站、视频网站等网络平台注册的帐号,以及开发和使用的各种移动客户端。
二、各部门、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创办或开发新媒体的,均需向党委宣传统战部申报备案,填写《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建设备案及审批表》(以下简称《备案及审批表》详见附件),并上交相关内容发布流程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经党委宣传统战部审批通过后方可创办或开发。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党委宣传统战部备案、核准与授权,不得以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及其它校内单位名义申报、运营各类公众号或开发移动客户端。未经核准或者包括但不限于冒用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名义注册的新媒体运行平台,应主动撤销。若经核准需要撤销但拒不撤销的,学院将依规申请关闭,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以个人、机构或团体名义在各类新媒体平台,以及自主开发的移动客户端,名称前缀或关键词以“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哈北航职院”“哈北航”“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xxx系、处室”等具有我院特征专属名词命名的,也须备案。
五、《备案及审批表》中的备案信息如发生更改,应在3个工作日内重新按照审批流程进行备案登记;如决定停办,应及时到党委宣传统战部注销备案。
六、各部门、单位应对管辖范围内的机构和师生团体开通的新媒体运行平台进行摸底、甄别、审批并登记,对未经单位许可擅自以单位名义开通的新媒体运行平台及时予以清查、规范和处理。如若发现存在冒用本单位或组织名义的新媒体运行平台,可提请党委宣传统战部协助处理。
七、本通知发布前已开设运营的新媒体运行平台,须在本通知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以邮件形式向党委宣传统战部补交《备案及审批表》和相关管理制度。
学院新媒体运行平台的建设管理,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管理方面,要重视内容制作、审核、发布的流程管理,确保管理员帐号的使用安全,制定相关运营管理制度。内容方面,发布内容应紧扣本单位实际工作,推出原创精品,注重新媒体运行平台与网络、纸媒的差异性,提升内容质量,推出贴近师生,趣味性、可读性强的文章;关注学院重大新闻信息,及时在新媒体运行平台宣传报道。队伍方面,要以教职员工为主体,充分发挥学生团队力量,加大培训力度。安全方面,所有新媒体运行平台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不得将学院师生数据存放到平台中,不允许私自与业务系统对接数据,所有涉及学院层面数据的对接和使用,均需由党委宣传统战部审批后实施。
在新媒体建设管理中涉及的其他数据信息管理,依据学院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学院将依照新媒体发展情况,不断完善管理办法。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联系人:姜嘉婕;联系电话53701677;邮箱hbhdwxcb@126.com。
党委宣传统战部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