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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 得助学金“取之有道”,莫让诈骗“有机可乘”,收好这份防骗攻略

时间:2018-09-21     资料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3901

近期,高校陆陆续续迎来新生报到,一些诈骗分子也开始忙碌起来,“变着花招”对学生实施欺诈行为。有的冒充资助工作者,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途径,谎称发放奖助学金,引诱学生和家长上当受骗,窃取个人信息、骗取钱财;有的抓住部分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的心理,利用虚假宣传,诱骗学生陷入“套路贷”“高利贷”“回租贷”等陷阱,“小贷”滚成“巨债”。

诈骗电话夺走年轻生命

山东省临沂市一名家境贫寒的准大学生徐玉玉因接到骗子的诈骗电话,了解到,她接到的诈骗电话为“171”开头的号码,被骗走9900元学费,在当天傍晚与父亲报警返回时,该名女生突然昏厥,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仍因呼吸心脏骤停离世。

悲剧发生让人扼腕,然而类似诈骗手段仍在继续。哈北航职院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甄别能力,牢记国家助学金只能通过学校发放,不要被电话、短信、微信中的诈骗信息蒙蔽。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日前发出2018年第5号预警,郑重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

一、不轻信陌生电话

 无论是哪个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助,都不会要求在电话中告知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信息,也不会要求缴纳任何费用或在ATM机和网上银行进行操作,如遇此类情况,请先向学校老师和当地教育部门咨询,千万不要擅自按照对方要求操作,以免上当受骗。

二、不贪图“小便宜”

在各类金融服务消费活动中,要认真阅读相关合同条款,提高甄别和抵制能力,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说”得越好听,挖的“坑”便越深。不要因为贪图“小便宜”而上了不法分子的当。

三、不盲目攀比消费

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和成长,广大学生要养成自强自立、艰苦朴素、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合理安排生活支出,做到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理性消费、科学消费。不要将“开学季”变成“烧钱季”,坚决远离不良“校园贷”。

四、不泄露个人信息

广大学生要时刻绷紧自我保护这根弦,保护好个人信息和隐私,妥善保管个人各类证件,不随意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不轻易将个人信息和隐私告知他人。注意留存消费服务相关凭据与证据,当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第一时间与同学、老师和家长商量,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信息来源:黑龙江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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